1.两个当事人之外的人。
例在一桩秘密中不能有第三者。
英the third person (or party); tertius gandens;
2.没有丈夫或妻子的合法权利而占居此位置的人。
英paramour;
1.当事双方以外的人或团体。如甲乙两方订定契约,而须负连代保证责任的丙方,即为第三者。
近局外人
2.夫妻外遇的对象或情侣移情的对象。
例如:“这对青梅竹马,因第三者的介入而告分手了。”
第三者是中国法律上含义是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,凭自己个人喜好,肆意侵犯他人家庭,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,第三者在学术定义是通奸姘居的行为。
第三者在民间称呼为“小三”、狐狸精(意思像狐狸那样迷惑男性的女性)、邪花。通常情况下,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