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语法上指动作的对象,即动作所及于的人或事物。
英the object of the action in a sentence; object;
2.接受职事或职务。
例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。
英take over a job;
1.接受职事或职务。
引《国语 · 鲁语上》:“诸侯祀先王、先公,卿大夫佐之,受事焉。”
《三国志 · 魏志 · 任城威王彰传》:“太祖 戒 彰 曰:‘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,动以王法行事,尔其戒之。’”宋 · 程大昌 《演繁露 · 六更》:“翌日,当直宫女须以未晓前先来受事。”
梁启超 《中国改革财政私案》:“受事一两年,即满篝满车以归。”
2.受所教之事。
引汉 · 刘向 《说苑 · 正谏》:“先生就衣,今愿受事。”
3.句子里受动作支配的人或事物。表示受事的名词不一定做句子的宾语,如“衣服送来了”的“衣服”是受事,但是做句子的主语。
例如:“我看报”的“报”,“猫捉老鼠”的“老鼠”。
◎接任办事。
引《国语 · 鲁语上》:“诸侯祀先王、先公,卿大夫佐之受事焉。”
《三国志 · 卷一九 · 魏书 · 任城威王彰传》:“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。”
受事,指接受职事或职务;句子里受动作支配的人或事物。如:"我看报"的"报","猫捉老鼠"的"老鼠"。表示受事的名词不一定做句子的宾语,如"衣服送来了"的"衣服"是受事,但是做句子的主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