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免除和减轻刑罚。~书。~令。~免。~恕。大~。特~。十恶不~。罪在不~。
动
1.形声。从攴( pū ),赤声。本义:宽免罪过。
2.同本义。
赦,置也。--- 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赦与捨音义同。非专谓赦罪也。后捨行而赦废。赦专为赦罪矣。”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。--- 《周礼 · 司刺》赦止者免止之罪辞也。--- 《公羊传 · 昭公十八年》先时者杀无赦。--- 《书 · 伪允征》君子以赦过宥罪。--- 《易 · 象卦》。疏:“谓放免。”臣从其计,大王亦幸赦臣。--- 《史记 · 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赦书(宽免刑罚的文书);赦贷(宽免罪过);赦命(赦免的命令);赦宥(宽恕;赦免);赦恕(宽免,饶恕);赦过(赦免过错)。又如:赦释(免罪释放);赦放(免罪释放)
remit; pardon;
3.宽容。
先有司,赦小过,举贤才。--- 《论语 · 子路》
pardon;
名
◎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