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过失,罪过。~戾。负~。以彰其~。
②怪罪,处分。既往不~。~由自取(遭受责备、惩处或祸害是自己造成的)。
③灾祸。休~(吉凶)。
④怨仇。与臣有~。
名
1.会意。从人,从各。从“各”,表示相违背。违背人的心愿。本义:灾祸,灾殃。
2.同本义。
咎,灾也。--- 《说文》弃宝者必离其咎。--- 《吕氏春秋 · 侈乐》。注:“殃也。”嗟苦先生,独离此咎。--- 贾谊《吊屈原赋》
咎征(天降灾祸的征验);咎有应得(罹祸受罚是由于自己的原因,完全应得的);咎戒(上天所降的灾祸与警告)
disaster;
3.过失,罪过。
无咎者,善补过也。--- 《易 · 系辞》其作汝用咎。--- 《书 · 洪范》。疏:“咎是过之别名。”微我有咎。--- 《诗 · 小雅 · 伐木》以彰其咎。--- 诸葛亮《出师表》
咎戾(罪过);咎责(罪责,罪过);咎省(引过反省);咎累(罪过的牵累);咎过(过错);咎恶(罪恶)
fault;
动
1.责备,追究罪过。
楚人既咎。--- 《史记 · 屈原贾生列传》咎其欲出者。--- 宋 · 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
咎罪(怪罪);咎毁(归咎怪罪,诋毁);既往不咎;自咎。
blame;
2.产生灾祸,作祟 。
咎悔(犯过悔恨);咎祟(作祟的邪怪);咎魅(作祟致祸的鬼怪)
catastrophe come into being;
3.憎恶。
殷始咎 周。--- 《书 · 西伯戡黎》
abhor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