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人的称号。古人不仅有“名”,而且有“字”。
旧说上古婴儿出生三个月后由父亲命“名”,男子二十岁举行冠礼,并取“字”;女子十五岁许嫁,举行笄礼,并取“字”
英name;
2.事物的名称。
例一所学校的名字。
◎姓与名。
引《儒林外史 · 第三六回》:“后来这几位宗师,不知怎的,看见门生这个名字,就要取做一等第一,补了廪。”
姓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,还有小名、别名、绰号、乳名等。广义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称;狭义的姓名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。为名和字的合称。在中国古代,名、字分开使用。今合称“名字”,则指姓名或名。
在“名字”的拼音中,“名字”读作 míng zi,其中“名”是第二声,“字”读作轻声 zi,这与汉语的发音习惯和轻声的语音规律密切相关。
轻声的使用在汉语中非常普遍,尤其是在双音节词中,后一个音节经常读作轻声,主要原因如下:
(1)语音习惯的自然弱化
在双音节词中,后一个音节常被弱化为轻声,以便使语流更加自然顺畅。例如:
(2)轻声的作用
若将“字”读成第四声(zì),会显得语调生硬,且不符合现代汉语的发音习惯。汉语中,只有在特殊语境下需要强调时,才可能读成原声。例如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