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意不能原谅。指坏事做尽,必遭天谴。《初刻拍案惊奇・卷二》:“天理不容,自然败露。”《东周列国志・第四十二回》:“如此冤情,若不诛卫郑,天理不容,人心不服。”亦作“天理难容”。
英语 intolerable justice(God forfend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