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,试探、考验。原指故意从事违反法令的事情,以考验为政者执行律令的能力与决心,后专指某人无视于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。语出《汉书・卷七六・赵尹韩张两王传・王尊》。△“知法犯法”
王尊字子赣,涿郡高阳人也。少孤,归诸父,使牧羊泽中。尊窃学问,能史书。……后上行幸雍,过虢,尊供张如法而办。以高弟擢为安定太守。到官,出教告属县曰:“令长丞尉奉法守城,为民父母,抑彊扶弱,宣恩广泽,甚劳苦矣。[1]以今日至府,愿诸君卿勉力[2]以率下。[3]贪鄙,能变[4]者与为治。[5]所[6],[7]以身试法。”
[1]太守:职官名。汉时为一郡之长,统掌政、军、刑等事务。
[2]正身:修身。
[3]故行:旧有的行为。此指过去曾有贪鄙不法的行为。
[4]更:改换。此指改过迁善。
[5]明慎:审慎明察。
[6]职:所职司掌管的事物。
[7]毋:不要、莫。表禁止或劝诫之意。
据《汉书・卷七六・赵尹韩张两王传・王尊》载,汉代王尊,是位廉洁奉公、处事严明、不畏豪强的官吏。在他小时候父母亲过世后,就跟著伯、叔父,以帮人牧羊维生。他十分好学,牧羊之余,熟读史书,日后也因此而有机会担任官职。元帝时,他被擢升为安定太守,一上任就发出公告给所属县衙,告诫官吏要以身作则,当人民的表率,革除贪婪鄙陋的恶习,明察谨慎的尽守职责,不要无视法律尊严,而亲身去试探。后来“以身试法”演变为成语,用来形容无视于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。
语义无视于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。
类别用在“违法不轨”的表述上。
①他身为税务人员,却又以身试法,屡屡逃漏税赋。
②你明知挪用公款是违法的,为什么却偏要以身试法!
③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以身试法的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。
④法律是公正的,这批以身试法的公务人员,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⑤他藉职务之便贪污受贿,以身试法,结果东窗事发,备尝牢狱之苦。
⑥对那些故意以身试法的警务人员,一定要加重惩处,才能整顿风纪。
⑦为求政治清明,凡敢于以身试法的人都应严惩,即使是高官都不能宽贷。
⑧他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,但却仍心存侥幸,以身试法,终于铸成大错。
⑨对于那些明知故犯,以身试法的执法人员,应该从重量刑,以维护法律尊严。
⑩虽然闯红灯不是什么大错,却是法令所禁止的,你既要以身试法就得甘心受罚。
challenge the law personally
braver la loi(défier la loi)
испытывать на себе строгость закона
yǐ shēn shì fǎ
ABCD式组合,偏正式结构
以身试法,常用汉语成语。ABCD式组合,偏正式结构,以身试法意思是:拿性命去尝试法律。出自东汉・班固《汉书・王尊传》。一般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,含贬义。